索引号: | 文号: | ||
---|---|---|---|
目录组配分类: | 乡村振兴政策法规 | 发布时间: | 2020-03-23 15 |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普侨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现将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2019】7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请认真贯彻执行。
普宁市卫生健康局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普宁市民政局 普宁市财政局
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
普宁市应急管理局 普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普宁市医疗保障局 普宁市总工会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