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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配分类: 脱贫成效及考核信息 发布时间: 2020-06-17 16
关于普宁市扶贫产品的公示

       根据《关于规范扶贫产品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农扶办〔2020〕75号)的文件要求,经企业申请,市审核,我市共有两种产品(广东利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利泰樱桃番茄、广东佳润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经营的胡萝卜、普宁市芳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的普薯32号、鲜鸡蛋、象牙粘香米)符合条件。以上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帮扶带动了建档立卡贫困户,拟将以上产品申请为扶贫产品。

      公示时间:2020年6月17日至6月24日。

      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向普宁市扶贫办举报。

     普宁市扶贫办办公电话:0663-2221354,12317。

普宁市扶贫办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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