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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配分类: | 空气环境信息 | 发布时间: | 2021-07-01 15 |
大气环境 2021年上半年,我市市区六项空气质量指标全面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综合环境质量指数为3.02,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为97.7%,达到省下达年度目标(≥93%);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9.3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19.8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43.7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为23.8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平均浓度为1.06毫克/立方米,臭氧平均浓度为112微克/立方米,PM2.5达到省下达年度目标(PM2.5≤33微克/立方米、PM10≤54微克/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