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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配分类: | 空气环境信息 | 发布时间: | 2021-11-01 11 |
大气环境 2021年1至9月份,我市市区六项空气质量指标全面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综合环境质量指数为2.825,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为98.1%,达到省下达年度目标(≥93%);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9 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17 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39 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为22 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平均浓度为1毫克/立方米,臭氧平均浓度为109 微克/立方米,PM2.5达到省下达年度目标(PM2.5≤33微克/立方米、PM10≤54微克/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