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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配分类: | 空气环境信息 | 发布时间: | 2022-01-07 15 |
大气环境 2021年度,我市市区六项空气质量指标全面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综合环境质量指数为2.938,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为98.3%,达到省下达年度目标(≥93%),全年轻度污染天数共为11天;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9.6 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18.3 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39.9 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为23.7 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平均浓度为1.04毫克/立方米,臭氧(8h)平均浓度为130微克/立方米,PM2.5达到省下达年度目标(PM2.5≤29微克/立方米、PM10≤47微克/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