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普宁关爱医院等18家社会组织因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已满二年,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将普宁市普宁关爱医院等18家社会组织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现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决定将其移出活动异常名录。
附件:移出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名单
普宁市民政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