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文号: | ||
---|---|---|---|
目录组配分类: | 审计结果公告 | 发布时间: | 2019-11-27 00 |
—— 2019年9月27日在普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普宁市审计局局长 许朝霞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规定,市审计局对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去年以来,市审计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聚焦政策措施落实,聚焦重点工作推进,聚焦资金绩效提升,提升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履行审计的监督和保障职责,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发挥审计“经济卫士”和“免疫系统”功能作用,为我市各项建设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审计保障。
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和有关单位能执行市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2018年度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984195万元,总支出875773万元,年终结转1084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29153万元,总支出215804万元,年终结转1334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30万元,总支出30万元,年终无结余;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214253万元,总支出275604万元,加上年结余转入233450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72099万元。
——财政收入稳中有进。市财政部门加强财税协调,做好收入调度。实现财政收入稳步增长,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同比增长11.42%,完成市人大调整预算收入任务,其中非税收入占比30.23%,达到省财政逐年下降的要求。争取上级财政支持,2018年上级补助资金收入566918万元,弥补了我市财力不足。
——加大民生领域保障力度。控制一般行政经费和“三公”经费增长,增加重点支出和民生保障支出,全年教育、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农林水等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42%,民生项目资金投入持续提高。
——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推进部门预算全覆盖;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提高预算公开的完整性;清理历年结转结余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市政府专门研究,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对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发现的问题,截止2018年底,2017年部分未及时缴入国库的财政收入在2018年已缴库84286.96万元,2014年底清理甄别的存量债务未置换或偿还部分在2018年已置换或偿还34172.08万元,2015年至2017年新增债券在2018年已使用25382万元,市卫计局、市水务局部分未及时拨付项目专款已拨付使用。但尚有部分问题未完全落实整改。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组织对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部门能紧扣市人大审议确定的财政目标任务,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发展思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财政收支平衡,决算草案基本真实反映年度预算执行收支结果。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预算计划编制不够完善
1. 预算计划编制不够科学不够完整
2018年全年市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年应支出数为760013万元,而计划安排支出数666699万元,有部分应支出项目没有列入年初预算计划,于年终预算计划调整时才列入年度支出计划。
2.土地出让业务支出没有按规定编列入年初预算计划
2018年总预算账反映拨付市国土局、市英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土地出让业务支出2216.48万元没有按规定编列入年初预算计划。
(二)压留部分公共财政预算项目支出
2018年市财政将部分应列支而计划未安排的公共财政预算项目支出压留2019年支出,压支总额9568万元。
(三)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比例不符合规定
2018年底,市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资金13349万元,其中:彩票公益金结余1168万元,占该项基金当年收入956万元的122.2%;其他政府性基金相关结余1216万元,占该项基金当年收入1513万元的80.4%,不符合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一般不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的规定。
(四)政府债务及隐性债务专题审计存在:
1.部分2018年新增债券资金在项目单位未拨付
审计抽查了2018年新增债券项目6个,发现截至2018年底有18128.03万元在项目单位未拨付,2019年3月31日有4848万元在项目单位未拨付(系练江流域债券资金)。
2.部分2014-2018年练江流域债券资金在项目单位未拨付
我市2014-2018年练江流域债券资金总额124076万元,审计抽查发现,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练江流域债券资金有5579.27万元在项目单位尚未拨付。
(五)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盘活情况专题审计存在:
1.部分省市专款及补助尚未拨付
(1)截至2018年底市财政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61171万元,至2019年3月底市财政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8612万元。
(2) 2018年12月底,练江流域综合整治省级专项资金在责任单位结转结余金额10005.52万元,至2019年3月底结转结余金额3385.02万元。
2.收入类专户资金未及时上缴国库
至2018年12月底,市财政收入类专户资金126863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
(六)省级财政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及相关政策专题审计存在:
2018年省财政预下达的中小微资金350万元未安排使用。
(七)省级财政支持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专题审计存在:
1.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方面
(1)73间村卫生站未按计划完成竣工验收
2018年计划建设村卫生站160间,截止2019年3月底前实际建成验收87间,有73间村卫生站至2019年3月底未按计划完成验收。
(2) 77间已建成验收村卫生站未投入使用
截止2019年3月底,已建成验收村卫生站间数235间,已投入使用间数158间,未投入使用间数77间。
2.村卫生站医生补贴方面
2017年、2018年有14人次乡镇卫生院医生领取村医补贴共28万元。
(八)省级财政支持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专题审计存在:
山区农村教师补贴政策个别绩效指标变化不明显
审计抽查发现,市教育局落实省山区农村教师岗位补贴政策在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到山区、农村边远地区从教,促进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整体素质提高的绩效不明显,达不到《广东省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实施方案》的工作目标要求。
(九)市社会保险基金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存在:
1.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准确
2018年部分险种基金预算执行与编制预算出现较大偏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实际支出1207.29万元,比预算479.53万元超出151.77%。
2.部分基金支出账户银行利息未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共114.18万元。
二、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1个行政单位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基本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做好单位的预算执行和内部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审计发现存在部门年终决算报表与账面反映不一致及部分费用支出未使用正式票据报账等问题。
三、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对11个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各单位基本能遵守财经法纪,重视和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财务管理方面:1.有1个单位房产出租收入未及时上缴市财政,涉及金额43.85万元;2.有1个单位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闲置时间较长;3.有1个单位违规收费,涉及金额4.13万元;4.有1个单位收入没有上缴市财政,涉及金额0.05万元。
(二)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面:1.有6个单位58宗工程项目结算未经财政部门评审;2.有4个单位46宗工程项目没有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管理方面:1.有3个单位资产处置不符合规定;2.有8个单位少列固定资产273.63万元;3.有1个单位历遗经济事项未能理结。
(四)“三公”经费管理方面:1.有8个单位公务接待费报销凭证没有附派出单位公函、接待清单和相关审批件;2.有5个单位会议费用列支不规范,且报支资料不完整;3.有2个单位部分报支费用未取得对方开具的发票。
四、基础教育投入情况专项审计情况
主要审计了市财政局、教育局2015年至2017年预算安排和管理的基础教育资金,审计抽查27个教育组、66所公办学校和4所民办学校(民办学校主要是审计财政资金),并延伸审计4个村有关教育项目投入和178个教育工程项目(含修缮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和管理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教育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方面:本级财政对教育投入的“三个增长”、“两个比例”的个别年度、个别指标未能达到有关政策要求,未按规定设立民办教育专项资金。部分学校超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部分学校使用普通收款收据报销入账,部分学校发放精准扶贫对象学生生活费补助和贫困学生生活补助不及时等问题。
(二)基本项目建设方面:68宗学校工程项目结算没有送财政审核定案;4所学校4宗工程项目建设没有按规定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施工承建单位;98宗工程项目未实行政府采购;部分工程项目建设未取得正式设计文件进行修缮施工等问题。
(三)教育规范管理和办学水平方面:部分教学设施设备闲置未用;部分学校财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信息不完整;部分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对我市的扶贫攻坚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审计,重点审计2017年脱贫任务完成情况、2018年脱贫人口计划目标任务执行和完成情况、扶贫资金筹集和拨付使用情况、“三保障”惠民政策情况、历次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等方面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医疗及养老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存在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全部参保、建档立卡的60岁以上老人未全部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纳入低保补助的贫困户重复多领取低保金、有多个劳动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低保补助对象给予补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未全面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医疗服务等问题。
(二)分散贫困人口帮扶工作落实仍不到位。
(三)产业扶贫项目建设、管理存在:已建成并入电网运营使用的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尚未与经营方结算收益、个别光伏发电项目“承包合同”约定条款不够规范、个别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没有实行政府采购等问题。
六、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组织对我市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审计调查,主要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情况中的实体经济扶持政策总体落实情况、降低用能成本、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降费减负政策落实情况等4个专题开展审计调查。审计调查发现有2个单位还存在历遗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的情况(至8月底,已落实整改完毕)。
对本级实施审计(审计调查)项目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对涉嫌违法违纪的线索已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予以查处,市审计局将继续跟踪,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认真落实整改。
七、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开展专项审计工作
2018年以来,市审计局根据上级审计机关工作部署,先后抽调19人次参加省、揭阳市审计机关组织的县级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异地同步审计、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审计、市县财政暂存暂付性挂账事项审计调查、保障性住房审计、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政府投资审计等8个项目审计工作。重点检查重大项目落地、重点资金保障、重大政策措施执行落实情况,揭示重大风险隐患,着力反映体制机制性问题,为促进政策落实、推动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八、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完善政府预算编制体系,提高年初预算的精准和细化程度,减少追加和调整预算。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优化支出结构,完善公共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体系,提高财政支出的有效性。三是加强年度预算计划编制,如实完整反映各项预算收支情况。
(二)进一步加强征收管理,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一是要加大财税收入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及时足额收缴入库;二是要挖掘非税收入潜力,改善收入结构;三是要继续主动争取上级对我市资金和政策支持,及时发挥财政资金带动效应,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发展,从而推动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三)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强化落实
一是要规范国库与专项资金的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清理归并各类专项资金;二是年初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应按照年度均衡性原则执行,对已明确到项目的专项资金,要按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三是要对支出偏慢的重点单位、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四是要优化资金拨付流程,提高财政资金支付效率,强化落实。
(四)进一步加强财政存量资金管理,统筹盘活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一是要对2018年底市财政转移支付尚有部分结转结余资金,继续加大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和统筹使用力度,科学安排预算资金,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加快财政资金拨付,完善专项资金制度建设,推进重点项目实施,推进重点工作落地见效,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要对2018年底市财政收入类专户部分未及时上缴国库资金,应按规定加强对专户资金进行清理,及时将非税收入及滞留在非税专户的其他存量资金上缴国库,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进一步优化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方案
对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督促市教育局和有关部门根据《省实施方案》(粤财教〔2014〕283号)的要求,进一步研究优化我市补助政策实施方案,以引导更多优秀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更好发挥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提高乡村教育水平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进一步加快村卫生站投入使用,发挥村级卫生站分级诊疗作用
对部分已建成未投入使用村卫生站,督促市卫健部门加快验收工作,对未投入使用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提高村卫生站使用效率,使基层群众获得更加便利的医疗服务,确保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和省委省政府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同时,使财政投入资金能够更快起到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