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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配分类: 服务公开 发布时间: 2021-11-11 10
创新宣传教育方式 警民共筑平安路

  为提升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成效,进一步规范和改善普宁市区摩托车电动车道路通行秩序,创造平安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11月9日下午,普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城区二中队、法宣股、网络安全宣传专班联合普宁论坛在流沙大道赤华执勤岗口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服务点,开展“摩电”行车秩序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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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中,执勤民警创新宣传方式,按照处罚、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摩电”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现场纠正、劝导,组织观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期间,民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交通参与者讲解骑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十大应注意事项和违法危害性,重点阐述安全头盔重要性和安全头盔的正确使用方法,让现场群众了解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交通参与者的安全防护意识,并现场给摩电违法人员赠送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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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活动,民警再出“新招”,对于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驾驶人,现场要求当事人举牌“亮相”,并以“交通劝导员”的身份,协助参与交通劝导工作,派发宣传单,现身说法,以最直接的方式提高群众摩电出行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并将安全驾驶摩电的意识传达到每个群众,做到人人都能文明出行,温暖守好平安路。活动中已派发宣传单张500余份,制作宣传牌12块,教育群众100余人,赠送安全头盔2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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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电整治行动
将持续进行
普宁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请遵循
“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
遵守交通规则
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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