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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配分类: 读者服务直通车(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 2024-08-28 15
普宁市图书馆服务指南


一、借阅规则

1、读者凭本人身份证或读者证免费借书

2、每位读者每次借书上限6册,图书借期为60天(图书到期前可续借3次,续借期限30天,读者可到馆续借,也可登录本馆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移动图书馆续借)。逾期还书每册每天扣读者积分1分,积分为0时将冻结读者证,暂停7天借书权利,7天后自动解除。

3、图书归还时请送到原借书部门(图书书标为红色:二楼外借一部;绿色:三楼外借二部;蓝色:五楼外借三部)。

4、未办理手续携书离开经确认为偷书者,除追回原书,并按书价10倍罚款,情节严重者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读者注册办法

1、现场注册

(1)凭身份证借书,持本人身份证在所有外借窗口“自助借还机”均可自助办理

(2)未办理身份证的少儿(0-16周岁)和港澳台及外籍读者,持有关资料到外借二部(三楼)服务台办理。

办理少儿读者证请持本人户口簿、担保人持身份证(16周岁以上)及以上二证复印件;港澳台及外籍人群,持护照、担保人持身份证(发证机关为普宁市公安局,16周岁以上),及以上二证复印件。以上两类读者的“借书证”以担保人(本馆持证读者)的“子证”进行登记。

  1. 线上注册

关注普宁市图书馆,点击常用服务中的粤读通,点击我的粤读通证件,展开揭阳图书馆菜单,勾选普宁市图书馆点击开通,即可完成注册。

三、读者证管理

1密码。读者证账号为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出生年月日八位数。(如:19990101日,则初始密码为19990101请正确填写有效的手机及电话号码,以便图书馆通知您有关图书业务信息。

2、读者证实行实名制,免押金、免费办理;

3、身份证或读者证遗失,应及时通过电话或到馆办理挂失手续未挂失所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承担。读者证挂失后带本人有效证件补办,每张扣除积分20分。

4、退证

凭读者身份证、读者证到原办理读者证的服务台办理退证。有押金的旧读者证退证需本人持身份证和旧借书证。代人退证的,除上述资料外,请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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