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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配分类: | 住房保障信息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1-12-17 11 |
为促进我市公租房配租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分配工作公开透明,按照《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池尾莲花山点)租金及管理有关事项的批复》(普府函〔2021〕155号)精神,现将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池尾莲花山点)租金公告如下:
位于池尾街道钟潭村莲花山公园西侧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5元(不包括物业管理费),廉租房的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1元(不包括物业管理费)。
特此公告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