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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配分类: | 住房保障信息 | 发布时间: | 2023-09-08 09 |
根据《揭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揭府规〔2022〕1号)、普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普宁市2022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的通知》(普市建字〔2022〕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制订2023年度普宁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配租方案。
一、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为2022年普宁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的登记在册轮候对象(申请一房一厅轮候对象排序前10户,申请二房一厅轮候对象排序前15户)。(详见附件1)
二、房源情况
本次可供配租房源为普宁市保障性住房(莲花山公园点),共25套,其中:一房一厅户型10套,每套面积约52平方米;二房一厅户型15套,每套面积约59平方米。(详见附件2)
三、抽签分配
(一)本次参加抽签的轮候对象共25户,其中,参加一房一厅抽签的10户,参加二房一厅抽签的15户。
(二)抽签采用实名制,轮候对象必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到现场参加抽签,因事不能到现场参加抽签的,可以委托代理,代理需提交经双方签名确认的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委托书参照附件3);每户申请家庭仅申请人或受委托人(仅1人)到场参加抽签。申请人或其受委托人未能按规定时间到现场参加抽签的,视为放弃、退出轮候配租资格。
(三)轮候抽签时间及场次。
本轮抽签定于2023年9月25日(星期一)在普宁市流沙大道189号普宁市公有房产事务中心会议室举行(原市房管局五楼),抽签共分为两个场次进行:
A场次为莲花山公园点一房一厅轮候抽签;
B场次为莲花山公园点二房一厅轮候抽签。
具体场次时间安排如下:
(一)A场(10户):莲花山公园点一房一厅。
9月25日上午9时30分开始登记进场等候,9时40分开始抽签;
(二)B场(15户):莲花山公园点二房一厅。
9月25日上午9时50分开始登记进场等候,10时开始抽签。
四、抽签的程序
(一)抽签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身份证及经双方签名确认的委托书,在对应参与场次规定的时间内登记入场。
(二)抽签前由抽签代表对抽签现场进行查验。
(三)按照轮候顺序号进行抽签,抽签人听到工作人员呼叫轮候顺序号后,上台抽签,轮候顺序号呼叫三遍后仍未上台抽签的,视为放弃轮候配租资格。
(四)抽签人抽取结果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并公布,抽签人在工作人员引领下予以登记确认,登记完成后有序离场。
五、其他事项
(一)所有中签的配租对象应于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9月28日(上班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持签号和有效证件到普宁市公有房产事务中心(原市房管局八楼)办理租赁手续(签订租赁合同、缴纳租金、押金等),完成交房手续。配租对象拒签、逾期未签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自放弃之日起,取消轮候资格。
(二)租金标准和物业管理收费标准
1、租金标准:莲花山公园点公租房月平方米5元,押金600元。
2、物业管理收费标准
①物业管理费依据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普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我市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普发改〔2018〕64号)规定提出具体收费标准执行。
②入住租户直接向供电、煤气部门交纳电费、煤气费。
③由于小区是高层建筑,实行二次供水,水费由物业公司进行收取。
(三)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五)本方案由普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1.第一批在册轮候对象名单及场次安排表;
2.2023年度普宁市可配租房源情况表;
3.委托书。
普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