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防范化解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市公安局草拟了《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电动二轮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公告(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各界人士征集宝贵意见,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10月20日。(联系人:罗浩 ,联系电话:2912190,传真:2913437,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电动二轮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公告.doc
普宁市公安局
2021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