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府函〔2020〕15号
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洪阳镇和安片区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洪阳镇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批准<洪阳镇和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普洪府〔2020〕1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2020年3月25日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会议审议意见,原则同意经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洪阳镇和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你镇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项目的规划管理,优化城乡宜居环境,完善城乡公共服务功能,引领城乡高质量发展。
三、各类项目建设应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附件:洪阳镇和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普宁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