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府办函〔2018〕102号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普宁市池尾街道“8·07”一般事故调查组成员的通知
池尾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因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对市池尾街道“8·07”一般事故调查组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组 长:陈裕民(副市长)
副组长:陈俊通(市府办副主任)
周卓畅(市府办副主任)
林嘉全(市安监局局长)
成 员:陈秋友(市安监局)、李彬(市公安局)、赖能超(市总工会)、张东林(市住建局)、黄海斌(池尾街道办事处)。
同时,邀请市监察委派员参加。
调查组的具体工作由市安委办牵头落实,办公地点设在市安监局,联系电话:2222583。
普府办函〔2018〕97号文同时废止。
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