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府函〔2019〕64号
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对陈础文经营的绣花厂
重大火灾隐患予以挂牌督办的批复
市公安局:
你局《关于提请普宁市人民政府对陈础文经营的绣花厂重大火灾隐患予以挂牌督办的请示》(普公〔2019〕6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对陈础文经营的绣花厂重大火灾隐患予以挂牌督办。
二、你局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督促陈础文经营的绣花厂落实整改,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
普宁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