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府函〔2022〕108号
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予以挂牌督办的批复
市消防救援大队、应急管理局:
《关于提请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请示》(普消〔2022〕2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对普宁市流沙天籁悦歌歌舞厅、普宁市欣美织造有限公司、普宁市杜丹炜经营的食品仓库等3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予以挂牌督办。
二、普宁市流沙天籁悦歌歌舞厅整改期限至2022年12月11日止;普宁市欣美织造有限公司整改期限至2022年10月14日止;普宁市杜丹炜经营的食品仓库整改期限至2022年12月26日止。
三、市消防救援大队、应急管理局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督促指导普宁市流沙天籁悦歌歌舞厅、普宁市欣美织造有限公司、普宁市杜丹炜经营的食品仓库等3家单位落实整改,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
普宁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