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南径钊兴塑料厂年产1200吨再生塑料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7-01 16:3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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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普宁市南径钊兴塑料厂年产1200吨再生塑料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赵厝寮路段(原药监局)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
邮编:515300
联系电话:0663-2242333、248938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普宁市南径钊兴塑料厂年产1200吨再生塑料粒建设项目 | 普宁市南径钊兴塑料厂(个体工商户) | 普宁市南径镇龙门村云陇东兴里七路12号 | 惠州市庭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普宁市南径镇龙门村云陇东兴里七路12号,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租用现有厂房建设再生塑料造粒生产线2条(设备清单详见报告表),利用洁净的PP、PE、PO废塑料为原料,年产再生塑料粒1200吨。项目总投资2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万元。 | 1、废水:冷却用水、喷淋用水沉淀后循环使用;近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一体化污水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周边绿化,远期生活污水纳入所在区域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2、废气:熔融造粒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气旋喷淋除尘+干式过滤+静电除油+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失效的活性炭应定期更换。 3、噪声:选购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强较大的设备采取消声、减振、隔音等措施;做好设备的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并对周边环境影响最小化。 4、项目固废方面: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求,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全分类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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