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康之洲(广东)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7-22 15:4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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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关于做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落实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中康之洲(广东)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622号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
邮编:515300
联系电话:0663-2242333、2489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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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中康之洲(广东)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中康之洲(广东)食品有限公司 | 普宁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内、康泰路东侧、水厂南路南侧、创业路北侧 | 广州锦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主要从事营养食品的生产,占地面积10419平方米,年产燕窝制品1吨、海参制品1吨、鱼胶制品1吨。主要生产设备有真空机3台、灌装线1条、封口机4台等(设备清单详见报告表)。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1、废水:综合废水(生产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全部收集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标后全部进入普宁市英歌山(大坝)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深度处理。 2、废气:实验室乙醇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加强实验室内的通风,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换气,并采取有效措施对易产生臭气的环节进行处理。 3、噪声:运营期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降噪措施;做好设备的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求,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全分类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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