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普宁市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8-11-29 15:00:00 浏览次数: -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普府办明电[2015]9号)的要求,我局认真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本单位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现将我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公布如下:  

一、概述

2014年,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认真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信息公开管理责任制。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强化指导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信息公开要求。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人事秘书部门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专职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形成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工作机制,达到“全覆盖”和“无缝隙”的信息网络格局。  
 
(二)拓宽信息公开范围。我局按照要求,搭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与市政府门户网站主页“普宁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链接,及时公开空气环境信息、水质环境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环境污染费征收信息、国控企业污染物自动监控信息、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上市企业环保核查信息、挂牌督办和行政执法信息、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核与辐射安全信息等十一项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同时在我局门户网站上设置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专栏,按要求做好信息整合链接,方便社会公众查询。  

(三)创新公开形式,开辟公开途径。除传统的政府信息公开栏外,积极利用网络等媒体平台发布环境信息。同时,制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加强“普宁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  pnzhb.gov.cn)建设,搭建政务公开工作平台。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对门户网站的维护管理,认真做好环保法律、法规等事项的公开。局网站规划设置了“环保动态、公告公示、机构设置、办事指南、法规标准、环评审批、环境监察、环境监测、资料下载”等9个栏目,公布环保法律法规、市环保局及5个内设股(分局)主要职责,并在网上公开环保局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通过现代信息技术载体实现环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共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审批后公示及环保竣工验收公示等114项,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一是设置“普宁市环保局政务公开栏”,将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程序等公布上墙,同时承诺办事时限,便于群众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增强办事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二是通过《环保信息》、电视新闻媒体等载体和形式予以主动公开。三是修编印发了《普宁市环保办事指南》,环保宣传月期间向群众分发宣传资料,执法人员到各企业服务检查时,将《办事指南》分发到各企业负责人,方便企业办理环保各项事务。四是推进环境文化墙建设。认真制定落实2014年度环境文化墙建设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流沙南街道马栅学校作为环境文化墙建设地点并落实局人事秘书股负责实施,按时保质完成环境文化墙建设工作。五是开通“12369”环保投诉专线电话,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接受社会投诉环境问题,咨询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等,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消除环境信访隐患。2014年共受理群众环境投诉368宗,案件办结率100%。  

(三)开展环保行政审批项目网上联合审批。按照市监察局的工作布置,我局认真开展电子监察系统建设,2014年共审批事项289个,主要包括“广东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项目的审批、录入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收到公开权利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

2014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发生。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度我局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还不多,栏目信息维护更新速度有待加快。二是信息社会知晓度有待提高,公众互动内容仍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内容仍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做好网站升级改版和运行管理、信息更新工作,并争取与市政府门户网站链接,实现互联互通。二是要从公众需求出发,不断对我局公布环境信息进行梳理,对门户网站栏目设置进行完善,进一步扩大环境信息公开范围,拓展公众互动的模式。三是继续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对信息更新维护,通过监督电话、网上信箱等途径,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提高信息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为建设“商贸流通之都核心、先进制造业基地、区域次中心城市和宜商宜工宜居宜业大城市”  提供良好的环保政务环境。

        普宁市环境保护局     

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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