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1-26 15:44:05 浏览次数: -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信息公开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人事秘书部门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专职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做到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分工明确,形成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工作机制。 
  (二)拓宽信息公开范围。我局按照市有关要求,搭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与市政府门户网站主页“普宁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链接,及时公开空气环境信息、水质环境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环境污染费征收信息、国控企业污染物自动监控信息、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上市企业环保核查信息、挂牌督办和行政执法信息、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核与辐射安全信息等十一项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同时在局门户网站上设置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专栏,按要求做好信息整合链接,提供申请公开受理邮箱、信函、当面等申请联系方式,方便社会公众查询。

(三)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粤环办〔2020〕64号)要求以及普宁市、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工作部署,我结合普宁生态环境特点和工作实际,依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以《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为基本框架,内容涵盖本级所有需公开事项,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除有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均应列入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做到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

(四)创新公开形式,开辟公开途径。我局认真做好传统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的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内容,积极利用网络等媒体平台发布环境信息。同时,制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安全性。2020年,我局公开生态环境类重点领域信息共33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37

17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48

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13

66

行政强制

0

3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有待拓宽,管理水平和技术手段偏低,栏目信息维护更新速度有待加快。二是信息社会知晓度有待提高,公众互动内容仍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内容仍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

(二)改进措施。一是提升政务公开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能,按照要求定期、高效、优质公开本单位相关信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管理水平。要从公众需求出发,对我局公布环境信息进行梳理,进一步扩大环境信息公开范围,拓展公众互动的模式。继续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对信息更新维护,通过监督电话、网上信箱等途径,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网上服务能力建设,按照国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公开信息,重点强化信息内容的实用性和信息获取的便捷性,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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