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信息公开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人事秘书部门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专职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做到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分工明确,形成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工作机制。
(二)拓宽信息公开范围。我局按照市有关要求,搭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与市政府门户网站主页“普宁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链接,及时公开空气环境信息、水质环境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环境污染费征收信息、国控企业污染物自动监控信息、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上市企业环保核查信息、挂牌督办和行政执法信息、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核与辐射安全信息等十一项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同时在局门户网站上设置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专栏,按要求做好信息整合链接,提供申请公开受理邮箱、信函、当面等申请联系方式,方便社会公众查询。
(三)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粤环办〔2020〕64号)要求以及普宁市、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工作部署,我结合普宁生态环境特点和工作实际,依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以《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为基本框架,内容涵盖本级所有需公开事项,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除有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均应列入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做到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
(四)创新公开形式,开辟公开途径。我局认真做好传统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的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内容,积极利用网络等媒体平台发布环境信息。同时,制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安全性。2020年,我局公开生态环境类重点领域信息共33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有待拓宽,管理水平和技术手段偏低,栏目信息维护更新速度有待加快。二是信息社会知晓度有待提高,公众互动内容仍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内容仍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
(二)改进措施。一是提升政务公开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能,按照要求定期、高效、优质公开本单位相关信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管理水平。二是要从公众需求出发,对我局公布环境信息进行梳理,进一步扩大环境信息公开范围,拓展公众互动的模式。三是继续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对信息更新维护,通过监督电话、网上信箱等途径,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网上服务能力建设,按照国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公开信息,重点强化信息内容的实用性和信息获取的便捷性,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