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2023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在普宁市委、市政府和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本年度,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在2024新澳门2024免费原料网门户网站上实时更新部门文件、组织机构信息、环保动态、监察执法、行政处罚、部门文件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2023年通过2024新澳门2024免费原料网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6条,行政事业性收费数量为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工作,保证所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准确,并明确专职工作人员,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充分的组织保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持续提升网站建设水平,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断提升公开信息集中度,丰富公开信息内容,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建立健全督查督导机制,将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纳入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信息年度目标任务,规范信息发布程序,明确信息报送重点,高质量推动政务信息工作。2023年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定期接受社会评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责任追究。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有待拓宽,管理水平和技术手段偏低,栏目信息维护更新速度有待加快。二是信息社会知晓度有待提高,公众互动内容仍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内容仍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
(二)改进措施。一是提升政务公开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能,按照要求定期、高效、优质公开本单位相关信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管理水平。二是要从公众需求出发,对我局公布环境信息进行梳理,进一步扩大环境信息公开范围,拓展公众互动的模式。三是继续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对信息更新维护,通过监督电话、网上信箱等途径,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网上服务能力建设,按照国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公开信息,重点强化信息内容的实用性和信息获取的便捷性,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无收取政府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