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省级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来源: 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 发布时间:2023-04-28 17:25:11 浏览次数: - 【字体: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23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并明确相关资金来源的通知》(粤财建〔2023〕4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3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加强固体废物综合管理-生活垃圾分类任务清单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合理安排好2023年省级财政下达我市本级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资金150万元的使用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有关“大专项+任务清单”和2023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要求,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资金用途

  2023年省级财政下达我市本级污染防治与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加强固体废物综合管理—生活垃圾分类资金150万元。该项资金总体绩效目标是:1、2023年,继续巩固流沙南、大南山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流沙东、流沙西、流沙北、池尾、燎原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2、逐步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以上。本次省下达我市本级的垃圾分类专项资金拟全部用于市本级垃圾分类主要用于市本级垃圾分类科普宣传、配备完善示范区生活垃圾分类分类设施、建设示范区有害垃圾贮存点。其中:

  1、约100万元用于垃圾分类科普宣传工作;主要用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普宁电视台宣传、普宁论坛宣传、垃圾分类宣传户外广告更换、建设垃圾分类文化宣传长廊、聘请专业第三方专题培训、印制海报和小手册等工作;

  2、约50万元用于配备完善示范区生活垃圾分类分类设施、建设示范区有害垃圾贮存点。

  二、相关要求

  (一)严格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3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加强固体废物综合管理-生活垃圾分类任务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加强对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并按照《揭阳市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资金任务清单及绩效目标表》,按时限完成各项约束性任务。

  (二)切实承担起省级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绩效目标监控、任务清单实施的主体责任,确保完成各项任务和绩效目标。

  (三)建立预算执行监督机制,积极利用省财政厅“双监控”系统数据,对资金的支付进度进行及时有效的跟踪、监管,指导和监督科学合理地使用资金,切实加快预算执行。

  (四)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的每个环节,使用省专项资金涉及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的,依法依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精心组织实施,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附件:1.普宁市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普宁市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资金分月用款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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