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普宁市2021年度涉农资金绩效自评情况的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4-07 11:28:14 浏览次数: - 【字体:

  根据《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涉农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粤涉农办〔2022〕1号)文件要求,现将揭阳市普宁市2021年涉农资金绩效自评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4月7日起至2022年4月20日止,共10天。

  请广大群众监督。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普宁市涉农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联系电话:0663-2232473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普宁市2021年度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区域绩效自评报告

             2、普宁市2021年度涉农资金区域绩效自评表

        3、普宁市2021年度涉农资金安排和项目实施总体情况表

  

普宁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 年 4 月 7 日         

附件1:普宁市2021年度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区域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2:普宁市2021年度涉农资金区域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3:普宁市2021年度涉农资金安排和项目实施总体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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