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年部分新增债券资金用途调整信息公开的说明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6-20 17: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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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年部分新增债券资金用途调整申请已经省政府批准,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新增债券资金用途事项的批复》(粤财债〔2022〕34号)的要求,现将普宁市2021-2022年部分新增债券资金用途调整情况进行公开。
附件1.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途调整明细表
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途调整明细表.pdf
普宁市财政局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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