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2〕189号)文件要求,现将揭阳市普宁市2023年度省级涉农项目报备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7日起至2023年2月1日止,共7天。
请广大群众监督。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普宁市涉农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0663-2232473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普宁市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xlsx
附件2:普宁市2023年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情况报备汇总表.xlsx
附件3:普宁市2023年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情况报备明细表.xlsx
普宁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