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广东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2022-07-06 16:43:16 浏览次数: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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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2年7月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潘青同志向市财政局党组主要负责人陈拥辉同志传达了市委黄锐亮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陈岳森同志代表市委第二巡察组分别向陈拥辉同志和市财政局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陈拥辉同志主持反馈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揭阳市委上下联动巡察和普宁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1日至5月1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财政局进行了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巡视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职责使命强化政治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别听取并审议了巡察组巡察情况报告。

  潘青同志传达市委黄锐亮书记在听取巡察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黄锐亮书记强调,被巡察单位要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党组(党委)书记要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把自己摆进去,坚持从本级、本人改起,防止把层层传导压力变成层层推卸责任;要严格落实“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钱要清退、制度要完善”四项要求,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上下功夫。潘青同志提出三点意见,一要提高认识,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要担当作为,增强巡察整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要强化举措,增强巡察整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陈岳森同志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市财政局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能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发展经济、保障财政供给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议事制度执行不到位,年度财政预算不科学,财税联动机制不落实,“数字财政”系统未完善,绩效评价力度不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存差距,落实领导干部监督不到位;内设机构职能履行不到位,非税收入资金监管不力,专项资金划拨违规,资金划拨“人情款”,监督检查不到位,部分借款未收回,为民办实事不足,解决“急难愁盼”不重视,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工作作风漂浮,财务管理不规范,保密安全意识不高,会议记录不严肃;党建工作抓得不严实,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主题教育学习走过场,党费收缴不足额,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力度不足,审计问题整改未到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走过场,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同时,巡察组还发现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有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处理。陈岳森同志强调,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政治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压实班子“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抓好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突出政治功能,提升党组织组织力,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整改政治责任。

  陈拥辉同志表示,局党组将坚决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带头落实整改,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一方面要在会后立即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精心组织制订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责任和时限“三明确”。另一方面要坚持高标准高效率推进,建立专门台账,加强动态管理,滚动推进整改,对“问题清单”实现“销号管理”,确保问题全部出清,做到整改任务条条有落实、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结果。同时,注重真实效,全面做好成果运用,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创建模范机关工作和贯彻落实全市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三个最”工作结合起来,真正把巡察工作的成果运用到推动我局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上来。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潘青同志、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陈岳森同志、市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吴伟杰同志、派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领导、局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巡察组的其他同志等出席会议,各股室中心股长主任及巡察工作联络组成员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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