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 (二)机动车未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自愿报废的; (三)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造成机动车灭失的; (四)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五)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电话:0663-2447222、 15889708886。 地址:普宁市南溪镇陈畔村坑内片开发区。 电话:18088879555。 地址:揭阳市揭东经济开发区新型工业园夏新路与宝丰路交叉西南侧。 电话:0663-2680999、 17817291111、 15219603333。 地址:普宁市大南山街道圆山村灰新路东侧第2号西北侧01号。
温馨提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逾期未报废车辆上路行驶,将面临罚款,强制报废,甚至吊销驾驶证等处罚。
机动车报废请到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办理注销登记,绝对不能自行处置车辆或交由没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或个人进行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