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企业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三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7-14 11:40:52 浏览次数: -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事处,科技工业园管委会,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相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引导工业企业高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省工信厅制定《广东省工业企业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三版)》(以下统称《工作指引(第三版)》)。现将《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企业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三版)的通知》(揭市工信函[2022]37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一并做好贯彻落实。

  一、请各乡镇场街道、各工业园区、相关行业协会通过各种措施和渠道将《工作指引(第三版)》转发至辖区和行业内各工业企业,确保企业全覆盖知照执行。各乡镇场街道、各工业园区要强化工作举措,加强宣传推广,按照《工作指引(第三版)》,督促指导本地区企业落实好防控主体责任,同时督促企业、园区等单位对必要场所按照我市对“粤康码”公共场所码的工作要求创建并注册“场所码”,实现“应建尽建”。

  二、各地要引导企业在市疫情防控指挥办的统一领导下,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抓好整改。各企业应加强与所在乡镇场街道、园区和卫生健康、疾控部门沟通联系,及时获取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和相关信息,积极争取相关专业化指导和支持。

  三、请各地结合省、揭阳市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揭阳市委市政府和普宁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落实落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坚决果断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附件:1、《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企业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三版)的通知》(揭市工信函[2022]372号)

  2、工业企业重点场所(区域)疫情防控指引(可供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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