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2-27 10:00:12 浏览次数: -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事处,科技工业园管委会,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

  根据《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及做好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揭市工信函[2023]95号)文件精神,请各地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发布的资源综合利用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和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供参考)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从事废钢铁、废塑料、废旧轮胎、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的企业自愿申报,按照规范(准入)条件要求如实填报申请书及相关报表,对各项要求的符合性作出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各地要严格按照规范(准入)条件要求对申报企业情况进行核实,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审,有关申请材料(一式4份,附电子版光盘)及推荐函于2022年4月7日前报送我局工业与节能股(503房间,联系人:谢卓润,电话/传真:2222522,邮箱:[email protected]),并指导企业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green.miit.gov.cn)同步提交相关材料。


  附件:《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及做好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揭市工信函[2023]95号)及相关附件


普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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