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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我局于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21日期间,将《普宁市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第三次征求意见稿)》全文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经过为期不少于七个工作日的意见征集,我局未收到社会公众的反馈意见。
特此说明。
普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