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事处,科技工业园管委会,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组织开展2023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推荐工作,根据《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推荐工作的通知》(揭市工信函[2023]35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并指导申报单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分类填报上传《环保技术装备申报书》及相关支撑材料。
二、申报单位请于2023年7月24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报送《环保技术装备推荐汇总表》、推荐函及申报材料,同时请报送纸质申报材料5份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与节能股)。
附件:《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推荐工作的通知》(揭市工信函[2023]351号)及相关附件
普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