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普宁市2024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6-13 10:51:14 浏览次数: -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事处,科技工业园管委会,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普宁供电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普宁监管支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普宁市2024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抓好贯彻落实。



普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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