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1-07 10:59:47 浏览次数: - 【字体: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揭阳市交通运输局的帮助支持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普宁市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坚持权责法定、法治引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制度落实,强化行政监督,规范行政行为,增强行政执法工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为我市交通运输行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学习宣传的推动情况

我局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内涵。通过专题学习会、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二)推动落实的具体措施

   一是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和普法工作,通过宪法宣传周、行政处罚法宣传活动和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交通品牌普法宣传活动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是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理论基础,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今年12月份,我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丹青在党组会上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及深刻内涵,并就我局依法行政工作作出具体工作部署。落实相关部门聚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关键环节和任务举措,把握好时间节点和原则标准,确保重要目标如期实现。同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二、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强化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我局坚持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把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精神和任务贯彻落实到全局各项工作之中,认真贯彻落实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落实相关部门制订《普宁市交通运输系统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普宁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2021年普宁市交通运输局普法责任清单》等文件,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管理目标,切实做到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落实决策后评估工

   一是我局内部监督管理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强化落实《普宁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决策相关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订、执行等工作加强审核监督,保障各项工作按照依法行政有关制度贯彻执行。凡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采取座谈会、听证会或者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公开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二是为保障相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情况,我局对一系列政策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定了《普宁市交通运输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程序》。明确了各部门审查责任,并将我局出台或者负责起草的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影响市场主体活动的政策措施,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

   (三)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一步简政放权,实行行政审批网上办理,修改完善部分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今年来,全市新增普通货车177辆、网络预约出租车56辆;审验营运客车辆197辆、营运普通货车697辆、网络预约出租车67辆。依法注销普通货运车辆725辆,网络预约出租车3辆;受理行政审批事项123宗,受理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414宗,受理率100%,许可率100%,所有审批、备案事项办结率满意度达100%,实现零误差、零投诉,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得到广大运输业户的好评,树立了良好的窗口形象。

   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信用评价,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制订《2021年普宁市交通运输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认真落实上级交通部门的工作要求,按照依法依规、保护权益、审慎适度、清单管理的总体思路,紧扣优化行业营商环境和建设人民满意交通,聚焦信用和业务深度融合,加强和规范信用信息采集归集、共享公开、行为认定和信用承诺、信用评价、激励惩戒、信用修复,推动提升行业治理水平。

   三是加强行政监督管理职能,建立监管平台,启动新型市场监管模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工作。2021年我局统一组织开展4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通过系统随机抽取普宁市鹏泰实验有限公司、普宁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和检查人员开展检查;牵头组织联合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宁市应急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等部门随机抽取普宁市中利管道燃气有限公司、普宁市东欣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普宁市地方公路站等3家单位和我局执法人员联合开展实地检查,并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执法,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发现的问题依据各自部门监管职责认真记录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上报整改情况。抽查检查结果,依各自部门职责录入系统,并向社会公开。

   (四)深化行政执法工作,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一是结合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交通运输领域扫黑除恶常态化行业整治和“两客一危一货”专项整治等各项整治行动,自身开展或联合配合公安交警、地方党政等有关部门严查“黑车”非法营运、货车超限超载、非法改装、客车违规经营等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今年来,查处立案各类交通违法案件1473宗,其中:非法营运92宗,客车违规经营86宗,危运车辆违规经营9宗,货车超限超载965宗、非法改装81宗,源头单位28宗,驾培违规经营72宗,机动车维修企业未备案从事维修业务45宗,其他案件95宗。超载卸货7061吨,责令改装货车恢复原状81辆。二是持续强化各类投诉办理。坚持问题导向,畅通投诉渠道,完善处理机制,积极接受和妥善处理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2021年我局共接到群众举报投诉(含上级转办、督办)案件42宗,核实、办结39宗,跟进办理3宗,及时落实查处举报投诉案件并将承办结果告知当事人。

   三、深化学习贯彻新出台法律法规

   一是我局领导班子多次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专题学习会。二是2021年8月30日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提升综合执法水平。三是为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发展,12月17日组织召开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大会,局四级调研员卢永乐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并邀请了普宁市应急管理局陈卓顺主任讲授新形势下交通运输安全监管人员的履职履责、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事故案例分析等内容。

   四、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切实增强思想和行动自觉性。我局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主要内容,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性。引导班子成员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今年来,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党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支持本级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2021年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三)带头学法,提升全局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我局主要负责人把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真正把《细则》所列职责一条条履行好、落实好,自觉为全局作表率。

   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2021年度的主要工作举措

   1. 营造交通运输领域法治化环境

   一是推进“信用交通”体系建设,深度融合业务,持续推动行业诚信文化建设。贯彻落实《2021年普宁市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积极构建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类监管、事后联合奖惩的管理闭环。推进我局“信用交通”创建工作,规范行业奖惩制度,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积极开展道路运输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二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加强对管理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进行交通法律法规培训和宣传教育。利用 “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宣传日时间节点,深入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业户,广泛宣传执法服务工作的政策法规和业务流程,认真倾听需求和意见,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把履行职能、文明管理、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

  2.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手段

   今年来,我局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坚持贯彻各方面制度,认真抓好制度的监督落实。

   一是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我局每年按规定及时在普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交通运输部门频道上公布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法治政府年度报告等重大交通政策措施信息。2021年,主动在普宁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公开信息75条,在普宁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门频道上公开信息81条。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上,认真配合纪监、检察、审计机关开展监督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机关和政协民主监督,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2021年主办人大建议1件,答复率和满意率达100%。

   二是在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上,我局充分利用“12345”政务服务平台与投诉举报平台,畅通社会监督和投诉信访渠道。2021年,我局共办理12345市民热线转办件475件,市信访局转办件20件,有效畅通了社会的诉求表达,依法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了矛盾纠纷。

   3. 全力提升执法质量

   一是落实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参加揭阳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2021年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活动,集中系统内各单位法制人员对抽取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互查,提升了案卷制作质量。二是通过“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网、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共公示行政处罚案卷427份。三是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做好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目录上传工作,共上传行政处罚执法数据427条。四是认真做好重大案件审核工作。严格按照《普宁市交通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制度》,认真做好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核工作,做到“一案一卷一审”。通过执法案件审核,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今年以来,共审核重大行政处罚案件200宗。

   (三)存在不足及原因

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存在理论联系实际不足,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十一个坚持”重要指示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际联系还不够深刻等问题;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仍存在不足,受制于经费不足,执法车辆不足、老化,制约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三是交通运输新兴业态规范纳管、传统行业转型升级的法治指引和制度支撑不够,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可复制可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不多、交通行业从业者幸福感不强、市民群众对美好交通出行满意度不够等。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2022年,我局紧紧围绕建设法治交通目标,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出发点,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能力和法治化水平,着重在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1.及时制订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计划,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订依法行政、普法和依法治理等法治政府建设计划,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的目的性、计划性、主动性。完善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机制,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提高执法人员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自觉性。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加强普法宣传工作,使交通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自觉遵纪守法、依法经营、创造和谐交通运输环境。

   2.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借鉴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经验,紧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加强执法监督,将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推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实现常治长效。

   3.构建完善行政权力立体监督机制。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对处罚、检查清单的监督管理,建立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完善舆情监测及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及时收集分析各类交通运输信息舆情,加强分析研判和预警,强化个案措施应对。畅通信访渠道,用法治方式引领和保障信访工作。

   4.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提速增效上下功夫。在已公布的事项基础上,牢牢把握“最多跑一次”核心内涵,既在事项、流程、环节上做好“减法”,更注重在速度、质量、效率上做好“加法”,以优质贴心的服务换取群众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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