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占陇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送的《关于要求审批普宁市占陇镇决胜攻坚“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方案设计的请示》及《普宁市占陇镇决胜攻坚“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收悉。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建设的若干意见》(粤交基〔2020〕191号)和《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宁市2020年决胜攻坚“四好农村路”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普府办〔2020〕12号)等文件精神及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东西南村交东线(C321)
(一)原则同意东西南村交东线(C321)进行改造。
(二)项目概况、建设标准及规模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占陇镇东西南村境内,全长0.855公里,起点桩号K0+688,接现状村道,终点桩号K1+543,接现状村道。
原则同意在原有路基基础上进行改造,采用四级公路(II类)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5Km/h,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
原则同意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应加强原有路基调查,路面方案在综合利用原有路基基础上,要尽可能采用环保节约、循环再生利用等工程措施,经济、合理确定路面结构。并综合考虑周边环境、方便群众出行等问题,科学合理确定设计高程。沿线应科学合理增设必要安全防护设施,提高行车安全性。
应补充施工组织计划篇节,做好工程施工期间交通组织和疏导工作,保障车辆安全通行。
(三)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
工程投资概算为43.25万元。除上级专项资金补助和普宁市人民政府奖励资金外,不足部分由你镇以及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四)请你镇牵头建设单位严格履行建设程序,精心安排,合理组织,注意安全生产和加强环境保护,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二、北门村北门线(C353)
(一)原则同意北门村北门线(C353)进行改造。
(二)项目概况、建设标准及规模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占陇镇北门村境内,全长0.882公里,起点桩号K0+000,接现状村道,终点桩号K0+882,接现状村道。
原则同意在原有路基基础上进行改造,采用四级公路(II类)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5Km/h,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
原则同意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应加强原有路基调查,路面方案在综合利用原有路基基础上,要尽可能采用环保节约、循环再生利用等工程措施,经济、合理确定路面结构。并综合考虑周边环境、方便群众出行等问题,科学合理确定设计高程。沿线应科学合理增设必要安全防护设施,提高行车安全性。
应补充施工组织计划篇节,做好工程施工期间交通组织和疏导工作,保障车辆安全通行。
(三)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
工程投资概算为44.55万元。除上级专项资金补助和普宁市人民政府奖励资金外,不足部分由你镇以及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四)请你镇牵头建设单位严格履行建设程序,精心安排,合理组织,注意安全生产和加强环境保护,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三、交丙坛村西新线(C595)
(一)原则同意交丙坛村西新线(C595)进行改造。
(二)项目概况、建设标准及规模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占陇镇交丙坛村境内,全长2.19公里,起点桩号K0+000,接现状村道,终点桩号K2+190,接现状村道。
原则同意在原有路基基础上进行改造,采用四级公路(II类)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5Km/h,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
原则同意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应加强原有路基调查,路面方案在综合利用原有路基基础上,要尽可能采用环保节约、循环再生利用等工程措施,经济、合理确定路面结构。并综合考虑周边环境、方便群众出行等问题,科学合理确定设计高程。沿线应科学合理增设必要安全防护设施,提高行车安全性。
应补充施工组织计划篇节,做好工程施工期间交通组织和疏导工作,保障车辆安全通行。
(三)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
工程投资概算为112.28万元。除上级专项资金补助和普宁市人民政府奖励资金外,不足部分由你镇以及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四)请你镇牵头建设单位严格履行建设程序,精心安排,合理组织,注意安全生产和加强环境保护,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四、洪厝寨村雨亭线(C598)
(一)原则同意洪厝寨村雨亭线(C598)进行改造。
(二)项目概况、建设标准及规模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占陇镇洪厝寨村境内,全长2.25公里,起点桩号K0+000,接现状村道,终点桩号K2+250,接现状村道。
原则同意在原有路基基础上进行改造,采用四级公路(II类)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5Km/h,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
原则同意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应加强原有路基调查,路面方案在综合利用原有路基基础上,要尽可能采用环保节约、循环再生利用等工程措施,经济、合理确定路面结构。并综合考虑周边环境、方便群众出行等问题,科学合理确定设计高程。沿线应科学合理增设必要安全防护设施,提高行车安全性。
应补充施工组织计划篇节,做好工程施工期间交通组织和疏导工作,保障车辆安全通行。
(三)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
工程投资概算为114.69万元。除上级专项资金补助和普宁市人民政府奖励资金外,不足部分由你镇以及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四)请你镇牵头建设单位严格履行建设程序,精心安排,合理组织,注意安全生产和加强环境保护,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五、交丙坛村溪畔线(C599)
(一)原则同意交丙坛村溪畔线(C599)进行改造。
(二)项目概况、建设标准及规模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占陇镇交丙坛村境内,全长2.12公里,起点桩号K0+000,接现状村道,终点桩号K2+120,接现状村道。
原则同意在原有路基基础上进行改造,采用四级公路(II类)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5Km/h,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
原则同意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应加强原有路基调查,路面方案在综合利用原有路基基础上,要尽可能采用环保节约、循环再生利用等工程措施,经济、合理确定路面结构。并综合考虑周边环境、方便群众出行等问题,科学合理确定设计高程。沿线应科学合理增设必要安全防护设施,提高行车安全性。
应补充施工组织计划篇节,做好工程施工期间交通组织和疏导工作,保障车辆安全通行。
(三)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
工程投资概算为111.69万元。除上级专项资金补助和普宁市人民政府奖励资金外,不足部分由你镇以及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四)请你镇牵头建设单位严格履行建设程序,精心安排,合理组织,注意安全生产和加强环境保护,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六、延长埔村延长埔线(C328)
(一)原则同意延长埔村延长埔线(C328)进行改造。
(二)项目概况、建设标准及规模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占陇镇延长埔村境内,全长0.671公里,起点桩号K0+000,接现状村道,终点桩号K0+671,接现状村道。
原则同意在原有路基基础上进行改造,采用四级公路(II类)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5Km/h,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
原则同意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应加强原有路基调查,路面方案在综合利用原有路基基础上,要尽可能采用环保节约、循环再生利用等工程措施,经济、合理确定路面结构。并综合考虑周边环境、方便群众出行等问题,科学合理确定设计高程。沿线应科学合理增设必要安全防护设施,提高行车安全性。
应补充施工组织计划篇节,做好工程施工期间交通组织和疏导工作,保障车辆安全通行。
(三)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
工程投资概算为34.33万元。除上级专项资金补助和普宁市人民政府奖励资金外,不足部分由你镇以及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四)请你镇牵头建设单位严格履行建设程序,精心安排,合理组织,注意安全生产和加强环境保护,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七、东西南村陂东线(Y606)
(一)原则同意东西南村陂东线(Y606)进行改造。
(二)项目概况、建设标准及规模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占陇镇东西南村境内,全长0.834公里,起点桩号K0+889,接现状村道,终点桩号K1+723,接现状村道。
原则同意在原有路基基础上进行改造,采用四级公路(II类)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5Km/h,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
原则同意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应加强原有路基调查,路面方案在综合利用原有路基基础上,要尽可能采用环保节约、循环再生利用等工程措施,经济、合理确定路面结构。并综合考虑周边环境、方便群众出行等问题,科学合理确定设计高程。沿线应科学合理增设必要安全防护设施,提高行车安全性。
应补充施工组织计划篇节,做好工程施工期间交通组织和疏导工作,保障车辆安全通行。
(三)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
工程投资概算为42.23万元。除上级专项资金补助和普宁市人民政府奖励资金外,不足部分由你镇以及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四)请你镇牵头建设单位严格履行建设程序,精心安排,合理组织,注意安全生产和加强环境保护,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八、下村村郭厝寮线(C271)
(一)原则同意下村村郭厝寮线(C271)进行改造。
(二)项目概况、建设标准及规模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占陇镇郭厝寮村境内,全长0.405公里,起点桩号K0+000,接现状村道,终点桩号K0+405,接现状村道。
原则同意在原有路基基础上进行改造,采用四级公路(II类)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5Km/h,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
原则同意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应加强原有路基调查,路面方案在综合利用原有路基基础上,要尽可能采用环保节约、循环再生利用等工程措施,经济、合理确定路面结构。并综合考虑周边环境、方便群众出行等问题,科学合理确定设计高程。沿线应科学合理增设必要安全防护设施,提高行车安全性。
应补充施工组织计划篇节,做好工程施工期间交通组织和疏导工作,保障车辆安全通行。
(三)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
工程投资概算为20.67万元。除上级专项资金补助和普宁市人民政府奖励资金外,不足部分由你镇以及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四)请你镇牵头建设单位严格履行建设程序,精心安排,合理组织,注意安全生产和加强环境保护,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普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7月3日
抄送:市公安局、发改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