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备案名单的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1-02 11:24:13 浏览次数: - 【字体:

       根据交通运输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通知》(粤交运函〔2019〕1364 号),经完整性审查,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我市共有20家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已向我局备案(含变更),现向社会公布。

       

普宁市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备案信息汇总表(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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