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普宁市公开选调教师公告》(普人社公〔2021〕3号)精神,方碧娜同志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列为普宁市第三中学拟选调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拟选调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1年8月12日至8月20日)。
受理单位: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663-2239147,地址:普宁市池尾街道金凤园67幢市人社局大楼603室)。
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