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粤教师〔2019〕2号)要求,经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合格,2023-2024学年普宁市拟招募3名银龄教师到农村学校讲学,现予以公示。
公 示 期:2023年8月30日—9月6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普宁市教育局人事股
地 址:普宁市流沙广南路16号
联系电话:0663-2233640
邮 编:515300
附:2023-2024学年普宁市银龄讲学教师拟招聘对象
普宁市教育局
2023年8月30日
2023-2024学年普宁市银龄讲学教师拟招聘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