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组、市直属各学校,市场监管所:
现将揭阳市教育局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服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揭市教〔2021〕34号)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抓好各项指示要求。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意见》(粤教后勤〔2017〕2号)
2.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
普宁市教育局 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