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期末及暑假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6-23 16:3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教育组、市局直属各学校:

  根据揭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揭阳市2021-2022学年度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校历的通知》(揭市教〔2021〕143号)有关安排,2022年暑假将至,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期末及暑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暑假时间安排

  暑假放假时间: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2022年7月3日,普通高中为2022年7月10日。新学期教师应于8月20日集中,9月1日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正式上课。高三年级开学时间为8月1日,相关教师应提前集中。

  二、期末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期末复习、素质测评工作。各学校要切实做好各学科的复习工作,特别要重视复习过程管理,要面向全体学生制订系统的复习计划,分层分类精心辅导,致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根据《关于印发〈普宁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评价方案〉的通知》(普教发〔2015〕167号)要求,认真做好期末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项工作。

  2.切实加强思想教育及法纪教育。要结合学生思想实际,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前途理想教育、诚信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要运用各种教育手段,认真进行法制、禁毒、禁赌、禁黄和公民道德教育,使师生遵纪守法,做文明公民,为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作贡献。

  3.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学期最后一周为学校安全教育周,各学校要采取措施,认真做好防溺水、防火灾、防触电、防雷击、防受骗、防抢劫、防暴袭、防性侵、防挤压踩踏、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等安全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放假前或暑假期间,各地各学校要组织教师开展“千师访万家”大走访活动,加强学生安全意识宣传面对面,确保安全教育家校互动全覆盖。同时,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加强家校联系沟通,告知家长加强期末及暑假期间学生监护管理,预防发生学生溺水等非正常伤亡事故。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对校舍、食堂、学生教室、专用教室等重点部位,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整改。要建立暑期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学校均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教师轮流护校,带班领导必须住校,不得擅自脱岗离岗。加强资产管理,落实资产管理办法,确保假期学校财产安全。

  4.落实落细疫情防控管理措施。一是加强重点人员排查。期末及暑假期间各地各学校必须严格管好校门,进入校门要测温扫码亮证,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要密切关注疫情风险地区调整情况,及时对全体师生员工及其同住亲属开展摸排,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好人员的健康管理措施。认真建立“五本台账”,做到底数清,去向明。二是加强师生教育引导。各地各学校暑假期间要教育引导全市的师生员工暑假期间减少不必要跨地区流动,特殊情况须离揭的要向学校报备行程。暑假后从省外没有本土疫情所在城市返揭时,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普当天再做一次核酸检测;从省内没有本土疫情所在城市返揭时,提倡抵揭当天做一次核酸检测;从省内外有本土疫情所在地级市低风险地区返普的,应提前3天向所在单位、目的地村(居)委会报备,抵普后实行“三天两检”和“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自我健康监测”。引导师生员工旅途过程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假期仍须持续督促无禁忌症师生尽快完成全程疫苗接种,共同筑牢校园防疫安全屏障。三是减少大型聚集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大型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严格控制人流,尽量以线上形式举办活动。凡举办50人以上活动的(含会议)的单位(举办方)必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体温必测、行程必查、口罩必戴、场所必消、突发必处”等要求。凡健康码非绿码,或发热(体温≥37.3℃),或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行程卡带“*”号),或21天内有境外(含港台)旅居史的,或处在疫情防控健康监测管理期内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5.做好新生招生入学工作。各学校要按照教育局中小学招生有关文件要求,做好新学期招生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校就读,保障适龄幼儿入园接受学前三年教育。各普通高中要加强宣传引导,各初级中学要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完成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任务。

  6.做好在校生的巩固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省市有关做好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规定,及早对中小学生巩固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对有辍学苗头学生采取得力措施,落实班、科任老师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防止学生在暑假期间辍学流失。

  三、假期工作要求

  1.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禁各类补课行为。各学校应合理布置暑假作业,小学低年级原则上不布置暑假作业,提倡小学高年级和初中学校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类、实践类、探究类作业。各中小学不得私自调整、延长或缩短暑假时间;不得在暑假期间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不得参与动员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中小学、幼儿园不得在假期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和培训班。严禁中小学教师私自组织或参与举办收费补习班。凡有教师在校内外私自收费办班的,教师所在学校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清理处置工作。市教育局将根据《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普教发〔2017〕186号)文件精神,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全市乱办班、乱补课、乱招生、乱收费等现象开展集中督查,对顶风违纪的学校和教师,市教育局将给予严肃处理。

  2.关心教师生活,为教师办好事、实事。各学校可结合实际,组织教师参加学习、培训,开展文体活动、拥军优属及社会实践活动等,丰富教师假期生活。

  四、开学前有关工作要求

  1.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前要对学校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做好校舍、设施维护及卫生清理工作。

  2.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及早部署,落实学生返校疫情防控措施,加强控辍保学工作部署,切实做好中小学组织入学工作。

  3.严格学籍及学生转学管理,各中小学要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加强办理转学学生相关手续管理,按学学籍管理及市教育局招生转学有关文件规定及时办理学籍,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没有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

  4.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按规定收费,杜绝乱收费现象。

  5.组织教师学习课程标准,制订好教学计划。

  6.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保证新学期工作顺利开展。


普宁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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