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林业局试推行“林木采伐审批简易模式"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12-29 08:51:23 浏览次数: - 【字体:

  为推进落实“三个最”,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普宁市林业局积极探索,在全市试推行“林木采伐审批简易模式”,对符合简易程序的林木采伐申请,推行承诺制林木采伐审批模式,破解了林木采伐办证难、办证繁、办证慢等实际问题。12月12日,我局已对第一批共27宗适应简易程序的林木采伐申请作出审批,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切实做到高效、便民。

  简化程序,高效便民

  根据《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的规定,农民个人申请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积不超过15立方米且面积不超过0.2公顷的,可以适应承诺制审批(简易程序):林农向发证机关申请采伐许可证时,可以只填写采伐申请表,并出具承诺书,承诺所申请采伐的林木无林权纠纷、遵守采伐技术规程、依法伐后更新以及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等事项。

  承诺制林木砍伐审批(简易程序)减少了伐区设计、公示等环节,化繁为简,大大缩短了审批时间,切实解决了办证难、办证繁、办证慢等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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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出击,高效服务

  积极转变思想,主动出击,各地林业部门上门为林农服务,指导林农填写采伐申请表,出具承诺书,并告知违法采伐存在的风险。

  各乡镇场街道收集符合林木采伐承诺制审批的申请资料,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汇总向我局申报。

  收到申报材料后,我局组织现场核实,再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承诺制审批的采伐申请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最后由乡镇场街道发放到林农手中,真正做到高效为群众服务、切实为群众解忧。

  落实监管,便民护民

  对适应承诺制林木采伐审批(简易程序)的资料进行归档管理,建立台账,落实事后监管责任。组织人员对伐区进行监督,督促林农按审批伐区进行采伐,并按规定更新,同时提醒林农要提高安全意识,运输车辆不得超载,并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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