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宁市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精神,陈敏敏等137位同志经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列为普宁市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拟聘用对象,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普宁市公安局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2日。
受理单位:普宁市公安局政治工作办公室。
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99号普宁市公安局办公楼四楼。
附件:普宁市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拟聘用对象名单
普宁市公安局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