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揭阳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揭市人社〔2016〕140号)和《关于开展2020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社保经办机构初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符合发放2021年第二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稳岗补贴)的企业共82家,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3天(2021年12月17日至12月19日)。在公示期间,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及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名反映,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663-2218390。
附件:2021年普宁市第二批符合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稳岗补贴)的企业名单
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