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驻普宁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10-24 16:23 浏览次数:- 【字体:

普人社公[2022]33号


  为推动落实“三个最”工作要求,持续优化人社领域营商环境,提升行政许可审批服务标准化、便民化水平,根据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驻属地政务服务中心的通知》,即日起,我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新设立审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变更审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等5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行政许可进驻普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人社局窗口办理。

  特此公告。

  附: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4日                      




            

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新设立审批

  事项简述:个人、社会组织申请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办理材料:

  1.《普宁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报(换证)申请表》;

  2.学校章程;

  3.办学报告;

  4.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

  5.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6.校长、教师和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材料;

  7.有效的财产评估证明及财务收支状况、场地租赁合同等;

  9.普宁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合格评估标准;

  10.规章制度。

  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结果送达:窗口及时反馈结果。

  法定办结时限:9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普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人社局窗口,电话0663-6186338,0663-2255065。

  二、事项名称: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变更审批

  事项简述:已经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请变更有关审批事项。

  办理材料:

  1.《普宁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事项备案表》;

  2.办学总结。

  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结果送达:窗口及时反馈结果。

  法定办结时限:9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普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人社局窗口,电话0663-6186338,0663-2255065。

  三、事项名称: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事项简述:本行政许可适用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办理材料:

  1.企业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写明岗位(工种)的职能、特点和申请理由;

  2.企业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报告、实施方案、工时管理及工资支付规章制度。实施方案及规章制度需向本单位职工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并提交公示反馈意见;

  3.企业申请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职工名册及职工签名表;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5.实行期满需再次申请的企业,应当书面报告上期实施情况;

  6.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意见。

  办理方式:1.窗口办理。

  结果送达:窗口及时反馈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3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普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人社局窗口,电话0663-6186338,0663-2225225。

  四、事项名称: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事项简述: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予以批准申请: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办理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最新版本的公司章程;

  3.验资报告、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5.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6.规章制度文本;

  7.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办理方式:1.窗口办理;2.网上办理。

  网址:https://ggfw.gdhrss.gov.cn/LWPQ。

  结果送达:1.窗口及时反馈结果;2.网上办理。

  网址:https://ggfw.gdhrss.gov.cn/LWPQ查询下载结果。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3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普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人社局窗口,电话0663-6186338,0663-2225225。

  五、事项名称: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

  事项简述: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2.具备开展业务必备的合法经营场所;

  3.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

  4.有三名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从业人员。

  办理材料:

  1.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开展业务必备的合法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5.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清单;

  6.三名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从业人员情况及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学历证明、社保缴费证明等;

  7.广东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经营承诺书。

  办理方式:1.窗口办理;2.网上办理。

  网址:https://ggfwgdhrss.gov.cn/LWPQ。

  结果送达:1.窗口及时反馈结果;2.网上办理。

  网址:https://ggfwgdhrss.govcn/LWPQ查询下载结果。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普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人社局窗口,电话0663-6186338,0663-2239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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