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普宁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0-03-24 10:55 浏览次数:- 【字体:

  2019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为人社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扎实推进“放管服”,切实提升服务质量。一是围绕“全力打造许可项目最少、办事流程最优、审批过程最透明、服务效率最高、群众满意度最高的人社服务”工作目标,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十统一”标准化工作,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全省的基本编码、实施编码规则、事项名称、子项拆分、事项类型、设定依据、办事流理、办理时限、提交材料和表单内容等要素统一,及时修订完善人社系统权责清单,按时完成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的事项录入工作,进一步减流程、减材料、减时限,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和人民群众对人社服务的满意度。同时,修订完善《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分类处理群众诉求清单》,并及时公布在局门户网站,有效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解决问题,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二是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各项烦扰企业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2019年,普宁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对31个窗口单位和82名窗口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中,我局赖楚虹同志被评为优秀窗口工作人员。三是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按规定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组织机构、文件、通知公告、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等信息。 

  (二)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聘请有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合同审查、行政执法决定审核等法律服务,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2019年,我局聘用的法律顾问李胜平律师,全程参与制定出台《普宁市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同时坚决贯彻落实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均提交局党组会,班子会集体讨论决定。

  (三)坚持依法行政,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对于不属于信访事项的群众诉求依法不予受理,引导信访人通过相应途径反映诉求,或直接转入相应法定途径进行办理。二是坚持源头预防、动态监管、违法查处、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劳资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职能作用,劳资纠纷稳中有降。2019年妥善化解劳资纠纷428宗,为1356名劳动者追回工资1562.42万元,结案率100%;受理工伤信访案件294宗,做出工伤认定82宗,不予认定1宗,终止审理3宗。全年没有出现因劳动纠纷等问题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事件。标本兼治治理欠薪顽疾。推进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和冬季攻坚行动,以“三查两清零”为目标,全面清查所有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排查化解欠薪隐患,有效遏制欠薪违法行为高发多发态势。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不断加强日常巡查与执法检查,高效处置和制止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事件。共检查用人单位87户,涉及劳动者 2610人。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32%,完成揭阳市下达任务。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建设。受理调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案件209宗,涉及劳动者209人,涉及金额1011万元;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49宗,涉及劳动者49人,涉及金额796.3万元,仲裁结案率100%,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三是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我局劳动监察大队着重加强了监察执法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与“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的实施。落实劳动用工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加强劳动用工专项执法检查。日常监管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和违规行为,责令相关单位或有关责任人员限期纠正;需要追究责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落到实处。

  (四)切实做好人社系统干部职工普法学法工作。一是坚持全员学法制度。利用网络学习平台,通过全国人社系统干部在线学习、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等网上平台,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人社部门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效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同时组织局全体干部职工参与网上学法用法考试,2019年度学法用法考试的合格率达100%。二是大力开展普法教育。一方面通过门户网站、宣传屏幕等多种媒介,开展人社法治宣传,组织悬挂普法法治宣传横幅标语,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另一方面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月活动等特殊时段,通过政策咨询、发放资料、深入企业宣传就业社保政策等方式,开展人社法治宣传活动。

  (五)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2019年,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做到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积极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全面推动政务公开。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认真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内设机构、属下单位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人社系统严格规范公开文明执法。

  二、存在问题

  (一)依法行政意识有待加强。由于人社工作千头万绪、范围广,事务繁杂,对依法办事、严格法定程序、崇尚法律权威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普法手段有待进一步创新。针对不同普法对象开展个性化、菜单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手段较缺乏,普法形式创新不够。

  三、2020年工作打算

   (一)持续开展学法普法活动。按照“七五”普法规划和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制定学法年度计划,明确学法主体范围,突出学法重点内容,创新学法方式方法,强调学法结果运用,从制度上规范和促进人社干部职工学法,确保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的不断提升。

  (二)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按照上级部署,动态调整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按要求清理证明、推进网上办理,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同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制定事中事后监管计划,整合监管事项,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

  (三)加强宣传,让法治理念更入心。一是充分利用群众关注度高的宣传媒介,通过开展个性化、菜单式的法治宣传教育,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人社普法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二是以“谁执法谁普法”作为普法工作总抓手,充分发挥人社系统就业和人才服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社会保险业务经办、“12333”电话咨询的作用,将普法渗透到执法和服务全过程,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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