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眼镜制配场所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和“回头看”工作情况公开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10-13 16:30 浏览次数:- 【字体:

普宁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眼镜制配场所计量专项


监督检查和“回头看”工作情况公开


    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眼镜制配场所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和“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粤市监办发〔2020〕551号和揭市量监〔2020〕192号文件的工作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由标准计量股牵头组织相关股室及各市场监管所,认真按照上级局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在辖区内全面开展监管工作。

   普宁市市场监管局对照《通知》要求和重点检查内容,认真开展眼镜制配场所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和“回头看”工作。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2019年专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企业的监督检查,促进眼镜制配场所计量监管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对去年监督检查的部分眼镜制配场所开展“回头看”检查,并以学校周边的眼镜制配场所为重点,对流沙雪亮眼镜店,流沙新光明眼镜店,流沙乐凡眼镜店,流沙明辉眼镜店,普宁市美仕康眼镜有限公司斗文分公司,流沙大明珠眼镜店,普宁市流沙极一眼镜店,普宁市流沙新高登眼镜店,普宁市新视界奥马配镜中心,普宁慧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普宁市回品岛眼镜店,普宁市占陇乐宝明眼镜经营部等眼镜制配场所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眼镜制配场所遵循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是否按要求配备相应的计量器具,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是否经计量检定合格,是否存在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经检定不合格计量器具的情况。检查过程中,严格要求商家配备相应计量器具,对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按规定登记造册并按照检定周期申请检定,不得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经计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在开展检查工作的同时,加强对眼镜制配场所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的宣传,提高眼镜制配场所经营者计量法治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普宁市市场监管局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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