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普宁市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5-23 09:47 浏览次数:- 【字体:


2024年普宁市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2024年,全市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要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推动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持续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加大重点领域、重点品种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加强对相关网络舆情、举报投诉、信访线索、突发事件的研判分析处置,着力提高数字化、智慧化监管水平,不断提升食品经营安全监管效能,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现结合普宁市人民政府《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制定工作计划:

    一、加强食品销售安全监管

  (一)贯彻落实《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按要求落实监管频次,开展食品经营风险分级工作,努力做好特殊食品抽考,对特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随机监督抽查考核,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年度抽考覆盖率达100%、经营单位年度抽考覆盖率达80%以上,且每2年至少1次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全体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全覆盖。

  (二)督促食品销售企业重点落实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依法配备以及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机制。积极引导食品销售企业应用“粤商通”日管控、周排查服务事项。

  (三)开展食杂店食品安全监管质量提升行动,在监督检查同时开展普法教育,督促指导食杂店规范化经营。

  (四)鼓励各地深化扩大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工作,助力保障农村食品安全供应。


    二、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

  (一)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升农贸市场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所有农批市场和参加省民生实事的零售市场开办者必须登录省系统全面实现信息化管理。其中,农批市场登录系统完成商户建档,上报食用农产品快检结果数据,督促场内销售者每日上传食用农产品进销记录等;零售市场登录系统完成商户建档和上报食用农产品快检结果数据,鼓励场内销售者每日上传食用农产品进货记录。鼓励其他零售市场开办者登录省系统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

  (二)依职责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落实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强对豇豆、韭菜、芹菜等11 个重点品种的入场查验,优先查验承诺达标合格证。

  (三)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在检查中向销售食用农产品“油甘、橄榄”等水果的商户,宣传新鲜水果不得添加甜蜜素、糖精钠等添加剂,确保水果食品安全。

  (四)严厉打击经营来源不明、与票证不相符、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生鲜猪牛羊肉及肉制品等违法行为,规范生鲜猪牛羊肉产品经营者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对生产经营环节猪、牛、羊等畜肉的监管,做到“把住源头、强化自律、规范市场”的良好效果,确保人民群众肉食安全。


    三、积极推进食品经营安全信息化监管

  (一)以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系统为依托,全面实现对食品销售的动态风险评级;以食品安全风险分级为导向,开展重要领域、重点品种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强化风险研判和日常监管,构建科学高效的监管机制。

  (二)推广应用广东省特殊食品电子追溯系统,以信息化手段为抓手,督促特殊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落实索证索票等制度,探索制定特殊食品追溯编码规则。


    四、全面筑牢食品经营安全监管防线

  (一)关注预制菜产业发展,加强预制菜质量安全监管,以“保安全”促预制菜产品高质量发展。

  (二)持续开展食品经营环节“湿粉统一查”行动,加强对农贸市场湿米粉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加大预防米酵菌酸中毒风险的宣传力度,提高湿米粉经营者、消费者风险意识。

  (三)按职责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治理行动,以农贸市场、食杂店、农家乐、乡村旅游餐饮消费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持续规范农村地区食品经营行为。

  (四)强化网络舆情、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件)应对处置,做到快速响应、迅速调查、依法处置。

  (五)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醒和风险警示,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食品经营者和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

  (六)加强重大节假日食品经营安全监管,组织开展重

大节假日食品安全明查暗访,保障节假日食品安全。

  (七)根据《2024年普宁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各市监管所要积极配合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努力提高辖区内食品安全水平。


    五、加强信息报送。 

    各市场监管所应于每月3日前,报送上一月的工作情况,并填写《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情况统计表》,报送到网食/食品监管股/2024/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情况统计表 文件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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