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免费刻制工作的通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6-04 11:16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实施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免费刻制工作的通告


各经营主体:

   为全面优化我市营商环境、降低企业开办成本,根据《普宁市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免费刻制工作实施方案》,自2024年6月1日起,我市实施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免费刻制服务。在企业开办“零跑动”“一次办”“一日办”的基础上,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等部门实施新开办企业刻章免费服务,推动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适用企业类型。自2024年6月1日起,在我市经市场监管部门批准新设立的企业,包括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非公司企业法人(简称“新开办企业”,以上不含分支机构),可享受首套印章免费刻制服务。

    

    二、免费印章范围。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免费刻制共4枚,包括法定名称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各1枚。印章材质为普通合成材料且不带芯片,印章规格和标准应符合公安机关的印章备案管理相关要求。

   

   不能享受印章免费刻制的几种情形:

   1、非上述企业;

   2、非新开办企业;

   3、新开办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3个工作日未参与的;

   4、企业选择其他印章材料或其他名称印章的;

   5、新开办企业自愿不参与的。


   三、办理流程。新开办企业在设立时可自行选择是否申请首套印章免费刻制服务,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免费刻制申请登记表》后自行前往协议刻章店刻制印章,《登记表》由协议刻章店收取存档。协议刻章店在承接订单后完成印章刻制备案,并按照企业选择领取印章方式完成交付。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服务意识,在减少材料提交、优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间、降低经营成本等方面不断探索,让企业切实感受到便捷和高效,从根本上解决准营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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