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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公示公告2022年03号
发布时间:2022年6月1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规定,经我局组织现场核查,以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条件符合《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要点》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五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663)2912910
通讯地址:普宁市流沙环城北路南园路段市场监督管理局秘书股
邮编:515300
小作坊名称
生产地址
食品种类
现场
检查时间
检查员
普宁市里湖喜畅食品厂
普宁市里湖镇富美村坛仔洋
水果制品(蜜饯)
2022年6月14日
邱志达、潘智明
普宁市里湖幸山食品厂
普宁市里湖镇七贤村鹊巢路口
特此公告
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