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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公示公告2022年06号
发布时间:2022年8月2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规定,经我局组织现场核查,以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条件符合《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要点》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五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663)2912910
通讯地址:普宁市流沙环城北路南园路段市场监督管理局秘书股
邮编:515300
小作坊名称
生产地址
食品种类
现场
检查时间
检查员
普宁市高埔朱美香果子厂
普宁市高埔镇葵坑村葵坑大道月地仔路口北侧第一间(自主申报)
水果制品(干湿梅)
2022年8月23日
李伟东、张冰云
普宁市小小梅食品厂
普宁市高埔镇新圩村高埔大道东岗下洋南侧018号郑雨杭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