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9-22 10:1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作,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及运用能力,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已启动“2022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申报和评定工作,现就组织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必须成立满三年(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对于已获得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的企业,不再接受申报。

    二、申报程序

    1.网上注册登记。请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系统”(网址:gd-declare.gdippa.com)完成注册和申报工作。注意:一个企业只能注册一个账号。

    2.申报材料邮寄。申报企业完成系统填报后,将全套申报材料扫描件(申报表同时提交excel版及pdf版文件,电子版文件命名时请标注单位名称,并按佐证材料清单编号和命名)存储在U盘并加贴单位名称标签,直接邮寄至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67号中科院创新大楼A座801室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联系人:章斯敏 020-87682518;U盘不退还)。注意:申报U盘资料不需送达我局。

    3.推荐企业。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将通过形式审查合格的企业申报材料反馈至我局,由我局按照上级分配名额择优推荐。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对照《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知保协发字〔2022〕36号)的申报要求和评定条件,动员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做好申报服务指导工作。

    2.企业系统申报及资料邮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知保协          发字〔2022〕36号)

      2.《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表》

      3.《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指标体系评分标准》

      4.《申报单位承诺书》

      5.《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系统操作说明》


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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